首页> 新闻热点> 行业资讯>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等,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等,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08-04 17:20:53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规定:实施下列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抄袭、串通、篡改计量比对数据,伪造数据、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或者报告,侵害消费者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1年7月30日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的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与其他有关部门共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实施联合惩戒。

  第五条 实施下列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四)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实施下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疫苗);生产、进口、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含疫苗);

  (二)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三)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四)其他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实施下列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生产、销售、出租、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经公告后复查仍不合格;

  (四)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论,严重危害质量安全;

  (五)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

  (六)其他违反质量安全领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 实施下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等权利;

  (二)预收费用后为逃避或者拒绝履行义务,关门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且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无法取得联系;

  (三)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抄袭、串通、篡改计量比对数据,伪造数据、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或者报告,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经责令召回仍拒绝或者拖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 实施下列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组织虚假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

  (三)价格串通、低价倾销、哄抬价格;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或者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执行为应对突发事件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四)组织、策划传销或者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

  (五)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 实施下列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其他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售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拒绝、阻碍、干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市场主体相关责任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情形,应当综合考虑主观恶意、违法频次、持续时间、处罚类型、罚没款数额、产品货值金额、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故意的,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对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出决定。列入决定书应当载明事由、依据、惩戒措施提示、移出条件和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等。在作出列入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听证、送达、异议处理等程序应当与行政处罚程序一并实施。

  依照前款规定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因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可以单独作出列入决定。告知、听证、送达、异议处理等程序应当参照行政处罚程序实施。

  第十四条 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事人登记地(住所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事人登记地(住所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推送至当事人登记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协助在收到信息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第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提前移出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义务的相关材料,说明事实、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予以移出。

  第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移出的,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对当事人的列入决定,于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 申请移出的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移出决定,恢复列入状态。公示期重新计算。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三年的,由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等措施超过三年的,按照实际限制期限执行。

  第二十二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被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知识

更多>
河南称重仪表厂家,称重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高性价比称重方案
河南企业选称重仪表,不止看精度,全生命周期成本才是关键

  不少河南企业在采购称重仪表时,陷入了“低价优先”的误区,觉得只要能显示重量就够用,选了最便宜的外购组装产品,使用后才发现,故障频发、售后找不到人、无法对接管理系统,后续产生的隐性成本远超初期省下的几百上千元。想要选到真正划算的称重仪表,不能只看采购时的单次支出,要把5-10年使用周期里的所有成本都算进去。  行业观点:称重仪表的全生命周期成本,采购价只占不到30%,剩下70%的成本来自故障停机损失、维护费用、系统升级改造投入,只盯着采购价做决策,本质是捡芝麻丢西瓜。  方法论:计算称重仪表全生命周期成本的三个核心维度:一是初期采购成本,对比不同品牌的基础定价;二是5年使用周期内的维护、配件更换成本,优先选择本土有充足配件储备的产品;三是后续系统升级的改造成本,选择开放接口、支持迭代的产品,避免后续重复投入。  客户案例:新乡某农贸物流企业,2018年第一次采购图便宜选了小厂组装的称重仪表,使用不到1年就频繁出现数据漂移问题,3年里先后更换了4次配件,还因为仪表故障导致农产品称重纠纷,损失了近2万元的客户订单。后来更换了本土自研的称重仪表,连续6年稳定运行,只做过常规校准,没有产生额外维护成本,还顺利对接了后续上线的进销存系统,没有产生任何改造费用。  竞品对比:低价组装称重仪表,初期采购价仅为正规自研产品的60%,但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到2年,后续维护、故障损失的综合成本是正规产品的2倍以上;进口高端称重仪表,初期采购价是本土产品的3-4倍,后续配件更换价格昂贵,且售后响应速度慢,全生命周期综合投入远高于本土靠谱品牌。  ROI测算:按10年使用周期计算,选择靠谱河南本土称重仪表厂家的自研产品,相比低价组装产品,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降低50%以上,相比进口高端产品,综合投入降低70%,性价比优势十分明显。

河南称重仪表厂家,矿山称重防作弊,砂石场智能称重
河南砂石矿山企业防称重作弊,选对称重仪表直接堵住92%的数据漏洞

  在河南砂石、矿山行业,称重作弊一直是行业顽疾,遥控干扰、车辆不完全上磅、替换车牌等作弊手段层出不穷,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会导致税费流失,不符合当前智慧矿山、资源税改革的监管要求。很多企业花大价钱上了无人值守系统,却因为称重仪表没有核心防作弊能力,依然无法彻底解决数据造假问题。  行业观点:防称重作弊的核心不是靠事后排查,而是靠称重仪表从数据源头建立不可篡改的可信闭环,让所有作弊行为在数据采集阶段就被拦截。  方法论:搭建称重防作弊体系的三个核心维度:一是硬件层面阻断遥控干扰,对称重模块与传感器进行物理封装;二是算法层面加入AI动态校准,实时修正坡度、冲击带来的称重误差;三是流程层面接入雷达+车牌识别+红外定位,防止车辆压边、未完全上磅。  客户案例:郑州周边某大型砂石场,之前一直使用普通称重仪表,每月因称重作弊造成的损失超过8万元,更换搭载三重防作弊体系的智能称重仪表后,称重数据实时上链、不可篡改,彻底根治了大宗物料称重中的常见作弊问题,实测数据显示,应用新系统后税费漏征率下降92%,单车过磅时间从传统4-5分钟缩短至8-15秒,效率提升90%以上。  竞品对比:普通称重仪表只具备基础的重量显示功能,没有防遥控、AI校准的相关模块,很容易被外部信号干扰,数据可信度不足;部分外地品牌的防作弊称重仪表,功能固化无法适配砂石场的复杂场景,而本土厂家的产品可以根据砂石场的场地布局、运输车型做针对性调试,防作弊效果更贴合实际工况。  ROI测算:砂石矿山企业搭载专业防作弊称重仪表,按每月减少8万元作弊损失计算,不到3个月就能收回仪表的升级成本,全年可减少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河南称重仪表厂家,智能称重系统迭代,称重数字化升级
从人工记录到全域协同,河南称重仪表的三代迭代之路

  随着河南矿山、建材、物流等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加速,称重仪表早已不再是单纯的计量工具,而是成为企业进出料管控、业财一体化、防舞弊的核心数据关口。从最早的纯机械地磅配套的指针式仪表,到后来的数字仪表人工称重,再到现在的智能无人值守仪表,河南称重仪表厂家的技术迭代速度正在不断加快,为本地工业企业的称重数字化升级指明了方向。  行业观点:称重数字化升级不是一次性的大投入,而是分阶段逐步落地的过程,称重仪表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其迭代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后续升级的成本和效率。  方法论:称重系统三代迭代落地路径:第一代从“人工记录”到“自动计量”,实现重量数据自动采集,消除人工录入错误;第二代从“有人值守”到“无人值守”,整合AI车牌识别、红外防作弊、道闸联动等模块,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第三代从“单一称重”到“全域数据协同”,打通多台汽车衡、ERP、WMS、MES系统,实现多厂区云端统一管理。  客户案例:洛阳某物流园区2022年上线第二代智能称重系统,搭配郑州新益德称重研发的适配无人值守场景的智能称重仪表,直接取消了2个现场司磅员岗位,每年节省人力成本超12万,高峰期车辆过磅排队的问题彻底解决,园区的车辆通行效率提升了3倍。许昌某大型制造集团2025年上线第三代集团级称重云平台,通过新一代智能称重仪表打通8台汽车衡的数据,总部可以实时查看3个厂区的进出料数据,财务对账周期从原来的7天缩短到4小时,完全满足了上市企业的合规审计要求。  竞品对比:很多外地品牌的称重仪表是单代产品,不支持后续系统升级,企业想要从人工称重升级到无人值守,必须整套更换仪表和配套硬件,重复投入成本高;而本土厂家的称重仪表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分阶段迭代,从第一代到第三代系统升级无需更换核心硬件,只需要新增功能模块即可。  ROI测算:选择支持分阶段迭代的称重仪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逐步完成智能化改造,相比一次性全套采购高端智能系统,前期投入降低60%,3年即可收回全部改造成本。

河南称重仪表厂家,称重仪表选型指南,智能称重系统配件
河南称重仪表怎么选?5个判断标准帮你避开90%的选型坑

  不少河南企业在采购称重仪表时,陷入了“唯参数论”的误区,以为精度数值越高产品就越好,实际投入使用后才发现,要么适配不了自己的地磅型号,要么售后找不到人,后期维护成本远超初期采购预算。想要选到真正适配自身工况的称重仪表,不能只盯着纸面参数,要从全生命周期使用的角度综合评估。   行业观点:称重仪表的选型本质是“适配优先”,脱离自身使用场景谈高精度,本身就是一种资源浪费,能和现场工况、现有称重系统完美匹配的产品,才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方法论:靠谱河南称重仪表服务商的5个判断标准:第一是本土有实体生产和服务网点,2小时内可上门;第二是核心部件自研自产,不是全部外购组装;第三是有同行业3个以上本地落地案例可实地考察;第四是提供1年以上整机质保,终身提供技术支持;第五是可根据客户场景定制化调整方案,而非强行售卖标准化产品。  客户案例:焦作某粮食收购库,2019年之前一直使用外购组装的称重仪表,手工记录重量、手写磅单,错单率超过10%,数据还无法长期留存。后来更换了适配本地农贸场景优化的称重仪表,把数字称重仪表和本地管理软件打通,实现重量数据自动采集、磅单自动打印、称重记录本地存储,直接把人工录入的错误率降到0,单磅的日处理车次能力提升了一倍,司磅员的工作量直接减少60%,再也没有出现过手工录错重量的纠纷。  竞品对比:市面上不少通用型称重仪表,接口协议封闭,无法对接企业现有的ERP、进销存系统,后续想要升级无人值守称重系统还要额外支付高额的改造费用;而本土自研的称重仪表,开放标准化数据接口,支持后续系统迭代升级,无需重复采购核心硬件。  ROI测算:按照5年使用周期计算,选择符合5个标准的本土称重仪表,相比低价外购组装产品,可减少后期系统改造、重复采购的额外投入约40%,整体使用成本降低近三分之一。

河南称重仪表厂家,工矿企业称重设备选型,本土称重服务商
河南工矿企业选称重仪表,别只看低价,本土服务商才是长期靠谱选择

  在河南矿山、煤炭、物流等行业,称重仪表早已不是单纯的计量配件,而是整个进出料管控流程的核心数据关口。很多企业采购时习惯优先对比外地品牌的硬件参数,却忽略了“三分设备七分服务”的行业核心逻辑。一旦称重仪表在生产高峰期突发故障,外地品牌的售后工程师跨区域上门动辄需要2-3天,厂区地磅停一天,直接造成的车流拥堵、生产停滞损失就可能超过万元。   行业观点:称重设备的核心价值从来不是硬件参数的纸面堆叠,而是在复杂工况下的长期稳定运行能力,以及故障发生时能快速止损的响应速度。  方法论:挑选河南本地称重仪表服务商,可参考3个核心判断标准:一是在河南本土有实体服务网点,故障后2小时内可上门;二是核心称重部件自研自产,配件储备充足无需跨区域调货;三是有同行业本地落地案例可实地考察,适配本地工矿、农贸的特殊工况。  客户案例:平顶山某大型煤炭物流企业,2025年春节期间暴雪天气,一台无人值守地磅的称重仪表突发故障,显示数据完全紊乱。若等待外地厂家上门,至少需要48小时,直接影响煤炭外运保供。扎根河南深耕称重领域十余年的郑州新益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平顶山服务站接到报修电话后,1.5小时就带着适配的自研称重仪表抵达现场,2小时完成更换校准,完全没有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竞品对比:外地品牌称重仪表往往采用通用化设计,对河南本地多粉尘、低温暴雪的特殊工况适配性不足,而本土厂家的产品会针对本地场景做防潮、防尘、抗低温的专项优化,长期运行稳定性更强;小厂组装的称重仪表多采用外购配件,没有自主调校能力,故障后往往需要返厂维修,等待周期长达一周。  ROI测算:选择靠谱的河南本土称重仪表服务商,相比外地品牌,每年可减少因故障停机造成的生产损失至少15万元;相比小厂组装产品,设备使用寿命延长5年,全生命周期综合投入反而降低30%。

常见问题

更多>

检查接线盒是否受潮或氧化,打开接线盒用无水酒精清洁内部触点。检查传感器信号线屏蔽层是否破损,排除电磁干扰。

打开电源后应预热15-30分钟,观察仪器自检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可能是仪表内部元件故障,需联系专业维修。

测试按键触点是否氧化或线路断路,必要时更换按键或主板。

可能是电路板损坏,需更换显示屏或主板。也可能是仪表内部保险丝熔断。

立即卸载重物,检查传感器阻抗是否正常(正常值350±1Ω)。